使用须知


你可透过此网站上载电子支票,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(「积金局」)缴付款项。

1. 适用的积金局帐款

你可以使用此服务向积金局缴付以下帐款:

2. 缴款的有效性

你的电子支票须于首次提交积金局指定的银行时获得兑现,你的缴款方为有效。

3. 收讫时间

积金局收讫电子支票的时间,是以积金局系统在认收通知书列明的时间为准。当你在「电子支票收集网站」输入付款资料丶上载电子支票及按「确定并提交」后,该网站会发出认收通知书,作为积金局收讫该(等)电子支票的时间的确证。

4. 缴交多项帐款

你只需运用一张电子支票,即可就同一帐款类别(即「强积金」丶「职业退休计划」丶「一般缴款单」丶「强积金受托人」及「强积金中介人」类别)向积金局同时缴付多达15项帐款,灵活方便。

5. 电子支票要求

电子支票必须以港币签发,支票抬头请注明积金局就每类帐款指定的银行帐户。电子期票或已过期的电子支票恕不接受。如电子支票在超过六个月前发出,即视作过期支票。用户不能重复提交同一张的电子支票。

积金局帐款 指定银行帐户
  • 强积金
    • 支付拖欠供款
    • 支付拖欠供款及罚款
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-利益保障帐户
  • 强积金
    • 雇主罚款通知书
    • 强积金产品 – 申请费
  • 职业退休计划
    • 职业退休计划—定期费用
    • 职业退休计划—申请费
    • 职业退休计划—支付拖欠供款
    • 职业退休计划—其他
  • 一般缴款单
    • 强积金供款一线通
    • 其他(例如:讲者津贴/退款)
  • 强积金受托人
    • 受托人罚款通知书
    • 注册年费
  • 强积金中介人
    • 中介人—年费及/或附加费用
    • 中介人—申请费用
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行政帐户

6. 认收通知书

每次成功提交电子支票后,系统会发出一个提交编号,并显示提交日期和时间。如须向积金局查询缴款事宜,请提供此提交编号。

7. 一般查询

如欲了解更多有关「电子支票收集网站」的详情,请与我们联络(联络方法请按此查阅

你亦可透过以下连结查阅「常见问题」。

常见问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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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日期: 29/01/2021